我公司设计了一个商标,申请了专利,投入市场不就后,就有很多商标和我们公司的商标相似。请问,这属于侵权吗?我该如何维权?
人
发表于 2014-12-04 00:50
向TA提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当然包括律师费。
请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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