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福清人,在07年还是08年时候存下13.5W全部寄给我妈家人,他们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的积蓄连同我妈的钱,帮我妈买了一套当时价值70多万的房子,(当然我妈是知情的),现在我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我妈不同意,一直他们都不给我看房产证,现在我妈要求还我双倍,当时13.5万,现在还我27万,要我签字盖手印,证明和那个房子没有关系。但是以前10几万可以再福清买套100多平的房子,现在哪怕给我20几万,只够买个放鱼缸的洗手间,难道要我和老婆孩子露宿街头。请问该怎么办?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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