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我父亲在老家江苏淮安的空地上(有土地证)建了90多平米的房屋留作居住,本来这块地上有一间九平方米的老厨房。盖房期间我父亲去办理房屋建造许可证,但是停办了,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我们也没管那么多,反正都是自己家土地。现在拆迁办说我们家房屋是违章建筑,说是没有房产证,2005年上半年航拍图没有我家房子。我想请问律师,我们家房子第一没有盖在其他人的土地上,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权利,当时村委会也没人制止我家盖房子,城管也没人出面制止,现在拆迁了他们就说我家房屋是违章,无法和其他人家同等享受房屋补偿政策。今天通知我们说5天内来强制拆迁,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我们也没指望一拆致富,总不能我们现在住着90多平方的房子,最后拆迁只补偿我们家八十平还的和ZF共有产权啊?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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