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寻衅滋事打伤了三个人,都属于是轻微伤,这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案件?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人
发表于 2014-05-09 15:34
向TA提问你好,如构成寻衅滋事罪,就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了,根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发表于 2014-05-09 13:47
向TA提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动机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殴打无辜的特点。要不要定罪要看受伤的情况、认罪态度、是否初犯等,如果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也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那就没有罪不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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