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路人,伤的不重,小张支付了其住院及疗养等费用,另支付了5000赔偿费,但是对方要求小张要给他20000精神损失费,这要求合理吗?
人
如果受伤不重,没有必要给精神损害赔偿费。
发表于 2014-04-14 08:50
向TA提问如果没有构成伤残,一般不支持精神抚慰金。详情咨询: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孙律师 13577405525 QQ:2561767368 昆明市西昌路692号长城大厦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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