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因为家庭暴力,和性格不合可以成为离婚的上诉理由吗?我老公还一直威胁我。
人
发表于 2014-06-26 12:56
向TA提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据,例如家暴的证据包括:邻居的证言、居委员或村委员的调解记录、被打后的病历、报警后警察的笔录等。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请律师协助起诉前取证。
发表于 2014-06-25 18:32
向TA提问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事由。
发表于 2014-06-26 09:36
向TA提问可以起诉离婚。
发表于 2014-06-26 09:52
向TA提问性格不合是大多数当事人离婚的理由,你所说的家庭暴力,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若还需咨询,请联系王律师,联系电话15102322713。
发表于 2014-06-26 10:43
向TA提问你好,家庭暴力是可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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