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朋友是四川广元旺苍沿河村的农民,沿河村村民都是以种菜为生。一年前,政府以建广场为由来征用我们的土地,结果只有一半建了广场,另一半却卖给开发商修了商品房。当时,政府只付了我朋友一万元的土地赔偿款和五千元的青苗赔偿费,就不管我们的生存了。年迈的老人直接用土地赔偿款买了养老保险,那我朋友这些年轻人只好出去打工挣点钱,然后再加上贷了款就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了房子。现在,政府又以赔付比例是1:1来拆我朋友的房子。我朋友真不知该怎么办,希望律师朋友们帮我朋友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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