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3年了,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半年就结婚了。婚后不到1个月女方就犯病。在对她父母的再三追问下他们才说她以前就得病了,而我当时以为这个病没什么大不了,把病治好了就行。但是几年治疗下来没什么进展,每年都会犯病。我已经没能力给她治病了。于是我提出离婚,但是她父母却要十几万块钱才同意离婚。我应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人
发表于 2014-04-14 13:37
向TA提问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患方父母的要求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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