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位不到三十岁的母亲,有三个女儿。老公和我感情日渐破裂,因为没生男孩的缘故,他在外面又找一个女人,他虽然没有与我离婚,但现在他们已同居。我很难过,准备在5月份离婚,除了三间平房,其它财产也没有什么,我也不想要。但是之前他在银行贷款,我也签字了。请问:离婚后,我在银行的签字还有效吗?我还要承担银行的债务吗?我想干干净净的离婚,不要有任何债务在身。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谢谢您!
人
银行的债务属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以后你仍然需要偿还,即便你们双方约定该债务由男方偿还也不能对银行产生法律效力。
发表于 2014-04-24 14:58
向TA提问您好,你与银行签订合同的效力不因离婚而改变,银行仍然可以追究您的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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