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先简单地说说,不知行不行?因为我的情况实在太复杂,一下子也说不清楚,毕竟已经快九点了。 我的工作是正式的国家干部,他的工作是私企职工,我家有房产,他家没房产,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跟我父母带的,他跟他家人没带过一天。我今天这次起诉离婚已是第二次,从去年2月到现在他就一直没给过一分钱养孩子,就因为我们吵架了,问题是哪对夫妻不吵过架呢,现在他却说要他离婚可以,但要把孩子给他,说他不要我出一分钱他也有本事把孩子养大,他还说个理由是我没有工作,没钱养孩子(因为第一次起诉时我还没有工作,我是第一次起诉过后的九月份刚考上的事业单位,但他还不知道),说他的工作是固定的,房子也是固定的,但真实情况是我现在已经有份正式的国家工作,也有固定的房产,而他是在私企上班的,怎么会是固定工作呢?他只是工作的厂是包吃包住的而已,这算固定房产吗?所以我想问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法官会将孩子判给谁呢?(孩子刚两岁多)

广西-河池 发表于:2014-05-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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