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和另外一家撞了车(两个都是公司车),对方全责(有保险),但是我的修车费为82000元。对方公司因为没有现金流,所以不能付修车款。 因为我需要急着用车,所以就打算我自己先把这个钱垫出来,把车取到,之后等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他了,他再给我。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我怎么能保证这个修车款他能够在得到之后赔给我呢?需要他写一个什么样的证明呢?什么样的证明才能有效呢? 感谢!
人
发表于 2014-06-17 11:17
向TA提问你好,你们可签订一份协议,把情况写清楚,越细越好,并写清对方一收到保险赔款就立即支付该款给你.
发表于 2014-06-17 11:23
向TA提问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和修理厂维修单据就是最好的证据。
发表于 2014-06-17 11:29
向TA提问你说的太含糊了,还很多事实都没说。详细情况建议与律师联系沟通。可以多咨询几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后再做决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吴律师 电话13592735188,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六楼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4-06-18 09:53
向TA提问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和修理厂维修单据就是最好的证据。你们可签订一份协议,把情况写清楚,越细越好,并写清对方一收到保险赔款就立即支付该款给你.还有疑问详情垂询涂律师13826209305
发表于 2014-06-24 15:29
向TA提问签订协议,说明你是先垫付修车费的,留左证据使用,如果他日他不赔给你可以起诉他
发表于 2014-06-17 11:06
向TA提问详情来电,广州吴益辉律师13711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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