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亲戚在长沙环卫局分包出去的一个单位作环卫工作,前不久在上班途中,因高血压发作头晕摔倒,除此造成中风,因为这家单位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也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首先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是否需要个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不属于工伤,怎么申请理赔,谢谢了。
人
发表于 2014-09-11 06:20
向TA提问单位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30天内单位不提交,自己或亲属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伤,除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外,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依法还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痊愈或医疗期满,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发表于 2014-06-26 17:38
向TA提问不属于工伤,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治疗产生的费用。
发表于 2014-06-26 17:54
向TA提问这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工伤,你亲戚是因自身身体状况摔倒造成伤害,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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