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石矿的原因,沟通很多次政府不管,石矿还在继续开采,所以村民组织一起去政府那里,去了100多个人,拉横幅之类的,政府就叫了派出所过来,说都没说把一个70岁老人家挤到在地按住说他打人(实则没打)老人家的儿子看着在打他爸爸就还手给了一个警察两拳,后来才知道这个警察竟然是派出所所长。最后抓了18个人拘留了,包括70岁的老爷爷和一个现场拍照的也被抓了(他们不允许村民拍照),打了所长的那个关到了看守所。老爷爷24小时出来了,那个手青了半个手臂,去医院看了,现在手脱衣服都是困难,可是那个所长每天照常上班,根本没打到什么。现在所长的材料写的是暴力袭警妨碍公务,请问我们这边对于那个打了所长的人有什么办法吗?妨碍公务三年以下,为什么他们打老爷爷就没事,打了所长就要负刑责。证据也没有证据,难道我们就只能让他这么判了吗?
人
发表于 2014-06-25 11:58
向TA提问你好,可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了解案情,会见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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