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题,公司昨天食堂供应的饭导致27人食物中毒,目前还有几人在打针。 但是公司方说 1. 不报销医疗费,因为公司已经给员工买了医疗保险(如5险1金等),所以员工应该自己用保险报销。 2. 医疗期间的假期按病假算,扣除部分工资。 我想请问下公司这么做合法么?如果公司坚持这么做,作为员工具体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14-07-0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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