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前留下了一间祖屋(有房产证,土地证,都是写爷爷的名字,爷爷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现在他已经去世了,剩下奶奶一个。 爷爷和奶奶育有3个儿子,但是3个儿子都没有照顾奶奶,对她不理不睬的,所以我奶奶现在想把爷爷生前留下来的屋企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立下遗嘱将来能送给我,请问这样做可行吗?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可行,具体步骤应该怎样做呢?
人
发表于 2014-07-30 09:22
向TA提问完全可行,但需注意的是该祖屋应属于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奶奶本身就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并且爷爷去世后,爷爷另一半的所有权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在此过程中奶奶和三个儿子应分别享有该遗产的1/4份额。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继承的一般规定,奶奶现在享有该祖屋的5/8的所有权。因此,奶奶立遗嘱时应注意注意自己对该祖屋权属享有的大小,并最好进行公证。当然,该过程中还应注意子女赡养程度问题,需具体分析,欢迎您来我所咨询,亦可来电咨询。13929962995(赵律师)、18038765550(郝律师)
发表于 2014-07-13 08:01
向TA提问可以给你一部分,立公正遗嘱,可万无一失。
发表于 2014-07-14 14:53
向TA提问具体来电咨询18602012896
发表于 2014-07-14 17:55
向TA提问可行,最好公证一下。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