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前段时间利用他人在公司的购房名额,在其公司购置房屋一套,现已缴纳购房款10万元,采取汇款的形式,汇款使用的是我自己的身份证填的,,,汇款回执已被其公司要去,,其公司开据的收据写的是她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改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如果对方反悔我改怎么办?请老师给个建议,,谢谢了。。。。
人
发表于 2014-07-24 14:29
向TA提问你和公司里的她之间应该有个协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