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售楼处开盘,由于场面很火爆,选房很紧张,没人在意是否已办理处预售许可证,选房时工作人员催促下不让仔细看认购协议就签了,签完回家一看全是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定金不能退。请问这种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么
人
发表于 2014-07-29 15:10
向TA提问你好,没有预售许可证应该双倍返还预交购房款。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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