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孩子给我家亲戚扶养了,我家亲戚给了我两万块钱营养费,我这个情况如果要是报案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人
发表于 2014-08-07 10:05
向TA提问您好,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规定,要严格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对于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建议你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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