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向不熟悉的人借贷了60余万,打了欠条但没有说明用途。4分的利息,开始几个月还给钱后来直接联系不上。上门追问后来直接跑路了。后来才知道房子和车子都是分期付款。据我所知有几个人也是像我这样被骗了。其他人借出的一共有200余万。现在人也找不到。公安局让我去起诉,过程比较麻烦。请问这个算不算诈骗,可以立案吗?
人
发表于 2014-08-07 14:50
向TA提问你可以去报警试试,一般很难被认定是刑事诈骗,一般的都属于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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