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丈夫离婚了,他养儿子,我抚养女儿,他 很想把女儿的抚养权也争取过去,所以就威胁我说,要是我不把女儿给他他就把我全家杀光,然后从学校把女儿抢回来,吓得女儿要改姓名。在我前几天带孩子回去给孩子办身份证的时候,前夫竟然在派出所就把我直接拖到地上大打出手,把女儿吓得要死。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利把女儿的姓氏改成我的姓氏啊?谢谢各位律师大人了!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4-08-0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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