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十年前我和我的老公结婚,正逢那时候农村在弄拆迁,但是我两年后就离婚了,而且我的户口始终是没有迁出农村的。为什么村委会开会发放土地补偿的时候,说我不具有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不具备村里的土地补偿款还有分配权,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我是不是可以讨回属于我自己的那份。

四川-广安 发表于:2014-08-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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