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个养鸡场是90年代的老房子改建的,2003年政府划了屋基,土地也是以前批了的,但是手续没了。现在马上就要拆了,想知道是怎么个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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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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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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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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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政府的网站上的投诉栏目进行投诉,但是事情却一直没有解决,根本没有回应,政府这样是不是违法的?
重度残疾受当地政府迫害该怎么办?
QQ2379333896我县政府从2005年至2014年共多张,占地占农民耕地两万多亩,我有资料一百五十多张,相片有200录像有5套,有证人600多人每个人都签字按手印,
十几前一次水灾,灾民领救灾物资在过江途中小船沉没,导致船上十几人死亡,政府没向级汇报隐瞒了事实。请问十几前政府瞒报的安全责任事故现在还能追究吗? (1998年的那次大水,发生在安庆长江段。 )
一个农村朋友,家里有一套房子,现在因农村改造会占到房子,所以他父母打算把房子三分,他父母一份她妹妹一份还有他们夫妻一份,但是当时农村批地基只拿到了占用农村土地申请书,没有什么房产证。如果以后房子因改造被占,补贴会不会按三个房产来分?分房产还需要什么手续之类的吗?
我之前在政府机关工作,已经退休五年了。我现在想从事相关行业的营利性活动,请问这样可以吗?
杨文杰
周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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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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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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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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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有个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向各位律师请教。2001年我为了给孩子准备结婚用房,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当时因资金不足,我和开发商老板商定,差额款先用自己居住的房屋做为抵价,抵价为10万元。当时认购书里约定:“待售房证下达后开发商负责给我办理正式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并约定2004年6月底前开发商将新房交付给我,进住新房时将抵价房交与开发商。2002年开发商只给我签定了正式售房合同书,没有继续给我办理按揭贷款(我办理按揭贷款就是给开发商补交齐购房款,不用我的房子做抵价)。2005年开发商因经济问题触犯了国家法律,最后导致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没有完工就被法院全部冻结,冻结后在也没有任何部门负责,导致该楼盘成为了烂尾楼,开发商从此也不知下落(经查,2005年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工商局吊销)。因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他们违约在先,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孩子结婚的婚期(当时孩子27周岁,属于大龄青年)。为了不影响孩子结婚,在找不到开发商为我办理按揭贷款的情形下,为了给孩子筹集资金买房结婚,无奈之下我于2006年将自己的抵价房转让出去。2011年11月政府接管了开发商的烂尾楼续建工程,现已竣工。因开发商没有按照认购书和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我办理按揭贷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他们违在先,已经给我造成了精神上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敬请咨询各位律师:(1)开发商是否应该继续履行合同?(2)开发商是否应该按照同书约定的违约金给予我经济补偿(3)开发商至今没按认购书的约定给我办理按揭贷款,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是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还是属于我根本违约?(4)在办理新房进住时我可以按照当时房屋抵价款10万元和开发商折抵违约金吗?敬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谢谢您!
我是父母的私生子,并且被遗弃,我可以上诉我的父母吗?此外,我由于是未成年,不能工作,生活难以维持,可以申请政府给予补助吗?我要如何申请?私生子的权益老是受到侵犯,我该如何维权?
在重庆巴南城区工作,1997年单位分配了一套房子,可是居住不久就成了危房,于是我们整栋楼的各户主就拟定协议一起建了一栋自建房。现在由于政府进行土地规划,房子被征用,那么我们能要求房屋置换的补偿吗?
我家的后面有一条脏水沟。 2009-4-23,浙江省省长信箱编号0000031459--验证码55eb7048中提到:你反映的排水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事宜与7户邻居发生纠纷.排水沟现状是露天的,很不卫生,其邻居们准备把露天的水沟用水泥板盖好,张永生家认为所有权属他家,不同意邻居们所提出的要求。一,是我爸用水泥板把水沟盖起来,后来被邻居们窃走;二,几十年来,我家从未提及水沟的权属,倒是邻居们说水沟是他们的。回复内容完全以概遮全,隐瞒事实真相,当初的黄华镇政府为什么用文字对信访当事人不负责任、不切实际的进行恶意侮辱、诽谤。直到2012年,黄华关村书记还制谣、散谣,造成对家人极度的伤害。省长信箱编号0000045456验证码df03e803中提到:经调查,现任该村报帐员张星贤与文书陈素翠均没有发生与四邻纠纷的违法用地行为。请问:从张星贤任村干部十几年来,我家发生过好几次被邻居殴打致伤事件,结果都忍辱退让,当初希望能得到村委及政府的帮忙是那么难,为什么张星贤当了十几年的干部,说我家没有发生过纠纷进行隐瞒,对邻居进行刻意庇护,为什么?而水沟里,那只水泥筒,是张星贤于2008年指定放在沟里,至今(2014.1.14)还在水沟里摆放着。()省长信箱编号0000051921验证码fd4aa8dd有这么一句话:‘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和《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若干意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逐级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可是你们知道吗,在我后来逐级提出,同时也‘逐级’受到部门及有关人员的威胁和恐吓。?信访人将诉求事项向被信访人反映,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信访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信访人采用信访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被信访人可以找理由进行推脱,为什么被信访人就此诉求事项对信访人进行诬陷和报复,为什么?这条影响环境、吞噬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争执了七八年的 水沟,时至今日还得不到处理,政府应该为国、为公、为民、为善,为什么在这起诉求事项中处处进行诬陷并不择手段的进行加害,为什么?。2011-9-20 ,省长信箱编号0000087081--d08cc19b中回复说,······周边居民认为他们的房子建得比你还早,这条水沟本身就存在,他们的生活污水一直都是从这条水沟排放的······,’邻居们再次对这条水沟的权属问题进行确定。我好笑,笑这些没有良心的小人,且不说我爸当初留出的水沟,不管现在是公共的、还是个人的,如今这水沟就倚在我墙上,我要求提出‘折中处理’有何不妥,为什么柳市镇政府工作人员百般阻挠,请问:信访局既然回复说水沟又是邻居们的,邻居们又说这路也是他们的,(包括工作人员)对水沟进行施挖,会对房屋产生沉降,你们不管我家的安全,反而纵容坏人继续作恶,先不论你们徇私舞弊,相反我们总要有个住处吧,工作人员嘴上说法,行为上却如此龌龊。省长信箱编号0000088753的回复内容有这么一句话:‘老屋拆建问题,已要求该户将材料拿来’。背地里政府却唆使其他人员来威胁、恐吓。2011年9月和2012年12月,害得我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思想压力。2013年12月7日,邻居张存中的媳妇到我家对我父母说,从自己做媳妇开始,这里就有一条小水沟,从老房子创建保存到现在。而12月7日所发生的一切,正好印证了2011年9月20日,省长信箱编号87081所回复的内容。我面对邻居的这种争执和故意挑衅,后来对村里的年长老人进行查询,追溯到水沟的生成。才得知水沟确系是我爸给邻居排放的。不是回复内容所说的,这条水沟是他们的;也不是她(邻居媳妇)所说的,这条水沟本来就存在。有位名人说过,路是人走出来的,不是开天辟地就有的。那么,我爸亲手让出地方给邻居排水,况且张存中的房子离我的房子间距有两座房子之隔,几十年,到头来,却落个我爸侵占他人之地,遭来‘所有权属他家’之嫌,还遭到政府及部门的威胁、侮辱和恐吓,无缘无故承受着巨大的磨难。2012年9月,柳市镇政府工作人员说,你家就是死十几个对我也没关系,可见这些人腐败到如此的冷血。你们当官的知道失去亲人的滋味吗?一个父亲失去儿子是多么的痛苦;二个儿子失去父亲是多么的悲惨;弟弟失去哥哥、妻子失去丈夫是多么的悲痛和无助,作为政府,为什么会如此恶毒?2013年8月,爸和邻居再次发生争吵令人担心,担心事件的升级,。可是05年到现在,纠纷没处理,邻居们反而把垃圾都往水沟里扫,一开门,腐臭就扑鼻而来。请问:假如把垃圾或粪便往政府门口倒,你们政府会怎么样?一个人总得讲点良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也该讲点道理。产生信访事件,信访人连点安危都没有,五六年来,政府及部门、村委步步向信访人和信访人的家属施压、威胁!如今房子因邻居建房和挖水沟造成沉降、开裂,整天担惊受怕的,政府工作人员说,你家死十几个人对我也没关系,我们就是这样回复,看你怎么办,然后以拆违方式再次进行威胁。在这里,为百姓担当、为社会负责完全置零,请问:这是政府还是匪帮?政府说信访是畅通的,其实信访不畅通,它不但黑暗,而且给信访人带来磨难,它不是舆论杀人,而是暗箭杀人,比刀扎在心脏上般可怕!!真不知道除了杀人之外,还有什么会做而不敢做的??我一家三口及所有家属,面对邻居和各个部门的威胁,又何时是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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