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因人手不够,指定我代收费用,每隔三两天向财务出纳上交,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经理说要赔偿业主,要挪钱,说是公司和公司经理都知道并且同意,让我把钱给他,期间我曾多次催他还款,他表示已经还给财务了,并且不让我管!现在他走了,公司起诉他了,并在公司里通告了,人事办公室说我有责任,扣发了我模范标兵的奖金,并不允许我晋升,我想请问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人
发表于 2014-08-21 08:05
向TA提问公司不应当处理你,因为是经理的责任,而且经理作为单位一把手他从我处取钱也是他职务内的行为或法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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