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0日我驾使自家使用的农用三轮车(没有牌照、没有行驶证和我本人没有驾驶证)撞伤一人造成重伤,受害者是女性今年73周岁(骑一人力三轮车停在路中间我自己没有来得及停车),目前正在医院治疗,病情稳定,请问本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人
你好。具体的责任认定是交警交通事故处理科室认定。
按照你说的情况,无牌无证,并且你是机动车,对方非机动车。
结论:你是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
承担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造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13589658737,13953917588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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