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父亲原是村里的副村长,96年时跟村里书记共同去开发了桃花涧风景区,2000时成立开发公司,09年时景区帮员工交纳了保险,因为我父亲超龄,没办,但是说会补,2011年七月,父亲到退休年龄,因企业效益不好,保险也没个说法,所以一直在景区上班,只是把原来的副经理职位撤掉了,政府里也下了一个文,副村级以上干部每月由景区发放生活费320元,今年三月份,景区卖给了连云港市城投公司,所有员工全部留用,只让父亲回家,回家后也没有退休金,提起仲裁,说是超龄了,我该怎么办?

江苏-连云港 发表于:2014-08-2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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