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了,那么结婚期间我们购买的房子归谁?房贷该有谁来承担?房产证是我丈夫的名字,他表示过离婚后不要房子。 我与丈夫结婚多年,有两个女儿,婚姻期间内共同贷款购买房产,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他曾表示离婚后不要这套房产,那么离婚后房产归谁所有?由谁继续还贷?如果归我所有,他还需不需要还呢?
人
发表于 2014-10-05 18:05
向TA提问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虽然只写了他的名字,但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如果此时真的放弃房子,当然房贷得你来偿还,如果你们都不想要房子,那就将房子卖掉,扣掉还房贷的部分,剩下的案夫妻财产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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