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两个人婚前一起开公司,妻子为企业法人,外面的账务本该付款给公司,但对方公司老总和妻子协商,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的方式直接付给了妻子本人,并没有走公司账号。这算不算已经付款给了公司。我公司并没有出具任何委托和证明。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4-08-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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