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请病假,在当月我突然肚子疼。走急诊宫外孕做的手术。然后我婚期是8月2号。所以怕人议论没有交宫外孕的假条,而是找人从别的医院开的颈椎病一个月的。现在公司说我这个假条假的,劝我辞职,不然就开除。27号劝的我辞职,27号下午贴出来的公告。让我28号五点之前办理辞职手续,不然按旷工处理。我这个劳动仲裁有优势么
人
发表于 2014-09-09 21:48
向TA提问你的假条是假的就必须辞职?这个法律无规定,看你公司管理制度等文件,如你公司给你看过你公司这个规章,并且对全体公示了?你就辞职
反之
如果说出实情可以仲裁并有希望不被辞职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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