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甲乙发生交通事故,甲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甲找朋友担保,办理了取保候审,同时在交警队出具担保书,向交警队做如下保证:在事故处理期间,保证甲的车辆不发生买卖过户,保证甲随传随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承担甲在此起交通事故中的全部经济责任。后来事故认定出来了,甲全责。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前,甲下落不明,乙起诉甲和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人应否承担甲的经济赔偿责任?

黑龙江-黑河 发表于:2014-09-0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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