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个月前我在二手店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老板开了收据做发票证明此车不是被偷销赃的,现在有人称此车是他被盗的。但出示不了物证。警察扣留电动车措施,称要找到偷车人,才能结案。请问,如果找不到偷车人,不能结案,警察有权扣留多长时间?我能不能申请领会?如果找到偷车人结案此车确实是偷得,是不是要返还失主?我能做些什么保证财产不收损失。

河北-衡水 发表于:2014-09-0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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