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期间不好好上班,被公司开除,员工告公司,案件经过仲裁后,公司上诉到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员工向地税局投诉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公司不得已为员工补缴了社保,员工个人应缴部分也是公司垫付,公司在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员工返还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法院告诉公司先经过仲裁,于是案件到了我手里,诉求就是:要求员工返还社保个人应缴部分,请问这个案件该如何裁决?
人
发表于 2014-09-09 14:03
向TA提问你好,一般涉及保险的事项本地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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