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国办发〔2010〕28号文件,要求清理规章,并规定“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检索:201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司法行政规章目录的公告》第101号,认定现行有效司法行政规章目录68件;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第894号,认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77件;均未见《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就证明,即使司法部未公布废止、失效文件目录,《联合通知》也理所当然已被废止和失效。那么,它有效吗?

江苏-扬州 发表于:2014-09-07 07:13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扬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扬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