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去车展做兼职,据第一次签定的合同上写工资9天1200,这份合同归两人所有。但在工作期间又签定了第二张合同工资是9天1500,只有老板拥有。后来老板以中介费用扣除理由少发工资,我们该如何处理?
人
发表于 2014-10-09 11:59
向TA提问你好,第二份合同视为对第一份合同的变更,如果第二份合同没有明确写明其中三百元是中介费,则可起诉老板违约,要求补偿差额部分。不过前提是你要有证据才行,证明你们签过第二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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