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孩子他爸,2009年举行过仪式上的婚姻行式,但未领结婚证,2011年生下一男孩,在怀孕期间我在家待产,而他在外面工作,不料2011年生下宝宝后他便把我们母子抛弃了,过年都不回来,随后发现他有外遇,并且结婚生子,2012年我向法院起诉,到至今法院也没个说法,我应该怎么办呢?
人
发表于 2014-09-17 12:35
向TA提问您好,你们二人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若法院受理,你们二人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另外,您说的“至今法院也没个说法”,指的是什么?您的起诉法院是否已经受理?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属于你们两人共同共有,他对你们的孩子有抚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发表于 2014-09-17 13:46
向TA提问您好!根据你现在的陈述,你们于2009年举行过仪式上的婚姻行式,但未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因此你现起诉到法院,法院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你们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支持!!!
发表于 2014-09-17 23:06
向TA提问如果有起诉,是有审理期限的。
一般是三个月。但是,未登记结婚,不属于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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