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并没注明押金的作用,租期是一年,责任条款仅提及损坏房屋财物先行从押金中扣除,并约定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押金在租期满后退回。 现承租人因急事只租了三个月就想退租,请问出租人有权没收押金么?仅依承租人未租满一年中途退租,出租人是否有权不退押金呢?
人
发表于 2014-09-22 11:05
向TA提问从以上合同条款看出押金不仅起担保财物不被损坏的作用,还起到违约担保金的作用。因承租人单方原因提前退租的,属承租人违约行为,故出租人有权依合同约定不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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