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下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般多长时间能到法院,在检察院双方自愿调解可以吗?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需要花多少钱,还有检察院罚款吗,受害者需要交纳治安罚款吗
人
发表于 2014-09-28 14:42
向TA提问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发表于 2014-09-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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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26 11:37
向TA提问您好: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这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但每次补侦期限不超过2个月。
审查起诉期间可以刑事和解,但受罪名、罪行轻重等条件限制,目前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由检察院主导。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相关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检察院无权进行罚款,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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