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个朋友担保私人的钱,二十万,我朋友还不起跑路了。我准备把我的房子转让,替他还钱,我就没地方住了,我可以搬到他家里住吗?起初我给他担保的时候,就简单的签了份他房产的抵押合同。
人
发表于 2014-10-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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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朋友有欺诈之行为,可以要求公安给定诈骗。争取借款合同无效,自然担保无效。
二、你的房子是否是唯一自住住房,一般是不能查封的拍卖的。
三、关于反担保,银行会起诉你们主张借款,自然会执行你们的相关房产。如果他的房产足够还的话,最好不过了。
最后。你如果自愿全部主动还款,自然方便银行。当然你没办理抵押登记,应该还款时起诉把房产所有权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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