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人,因宅基地出行道路被对方(56岁夫妻两人)占用,并不让老人使用,进行争执,老人牵着牛车,一开始对方(女)用砖头殴打老人的牛,然后对方(男人)用砖头殴打老人头部和胸部,致使老人头部出现5公分左右伤口,肋骨断裂2根,老人当场失去行动能力,打人夫妻打完人骑摩托逃跑,老人由村里其他人用牛车送回家,老人报警后,派出所未出警,通知村委会处理,2个小时后村委会去了两人,看完后,说只能自己先看病,他们管不了(老人失去行动能力,老人的配偶常年无行动能力,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不在身边,外地务工)导致老人当天无法得到医院救治,第二天老人儿子赶回来送老人去医院,电话询问派出所,派出所答复警员不够依然未出警,第三天再次催督派出所出警做了笔录,打人者处理情况不知,目前伤者家属在做伤情鉴定,就该案件请问怎么办理?从老人这方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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