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3年年前,我方公司与济南一公司合作承包了聊城一家企业的产品推广业务员,双方互有分担任务。按照合同,收益由聊城公司派向济南公司,并由其统一分配。 现合作两年后,经确认,聊城公司已将薪金缴付给济南公司。但合作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交出项目费用,我想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处理可以有效追回款项?

山东-聊城 发表于:2014-12-1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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