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爷爷有一处房产,涉及到子女继承问题,目前爷爷还在世,奶奶已过世。我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其他子女都放弃,那么爷爷完全拥有该产权。我想问问是直接做遗嘱公证,还是直接把房产卖掉?各自优缺点有什么? 个人认为:把房子直接买卖后,日后的矛盾会比较少。如果公证的话,到时候有一方不执行的话,操作起来不好。现在爷爷要我们给个简答容易操作的方案?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4-10-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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