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事故,4车连撞(追尾)头车是一台出租,第二台是个私家车,我是第三台私家车,最后全责是个中巴车,其中我在事故中手受伤了。全责方的保险说只负责我的部分误工费和医药费,其余的让我问我的前面2台车要。这事合理吗?还有我的车是新车,刚买1个月,保险理赔修车8000元,请问有新车补偿这一说法吗?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14-10-1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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