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问题想咨询: 1.两人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一,但是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这个婚能否离掉?2.如果不肯变卖房产,一方搬出去,但是日后如果再想搬回,另一方不同意,但是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可否搬回?
人
发表于 2014-10-14 14:43
向TA提问你好,是否能离掉和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没有关系,法官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至于房子的问题,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并进行分割。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发表于 2014-10-14 15:22
向TA提问你好,建议分割财产。
发表于 2014-10-14 14:05
向TA提问具体请咨询 上海李根律师 18602185880
发表于 2014-10-14 14:09
向TA提问婚姻解除的因素很多,你的情况太简单我无法判断。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当然有权使用。具体问题请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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