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前妻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是她起诉离婚,孩子当时6个月,是通过我们当地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离婚后也就给孩子断了奶(也因为她抽烟喝酒造成孩子一直上火,为此也带孩子去成都看过几次),而且离婚前几天我还被她捅了两刀,当时自己就去了医院缝了几针并未报警。而且离婚后前妻四处造谣败坏我得名誉,孩子也一直由我方在抚养,当时协议上明确表示前妻每月负担600元抚养费也一直未给过。孩子的户口也在前妻那里,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转到我得名下他也不同意交出户口薄。而现在前妻向我们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追回孩子抚养权,这种情况我得胜算有多少?

河北-石家庄 发表于:2014-10-1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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