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咨询以下,2014年7月28号,我骑电动三轮车与面包车相撞,当时面包车报警,我受伤入院医生诊断脚踝骨骨折,住院13天费用15000,医院出示休假三个月,事后交警判面包车全责,车主现在与我协商最多赔30000,我想知道误工费怎么算?《2014年2月9号至6月20号在正泰打临时工工资6000到5000,6月20号到7月27号在摆地摊》还有脚踝骨骨折够不够伤残等级?够上能赔多少?保险公司以工资没上税为由拒绝。

浙江-台州 发表于:2014-10-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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