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有财产转移或 隐匿的情况,法律上可有什么办法来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人
发表于 2014-10-16 10:58
向TA提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发表于 2014-10-16 15:19
向TA提问你好!可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委托律师维权。如有需要可联络律师
发表于 2014-10-16 15:27
向TA提问你好,有证据,可以起诉分割。
发表于 2014-10-21 15:36
向TA提问如有证据证明婚内存在财产转移或隐匿的行为,可以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发表于 2014-10-16 09:25
向TA提问通过诉讼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起诉的时候可以提出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不分或少分财产。具体操作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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