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由于一些原因要解散,现在要主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只答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只口头通知了让我离职没有其它证据,这种情况我去申请仲裁能要回补偿么,如果我申请仲裁后公司反悔不承认要与我解除合同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人
发表于 2014-10-22 11:46
向TA提问您好,若因公司解散而同您终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应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口头通知您解除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议待您权利实际收到损害时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自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这个期间内维权,您的权利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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