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985年与前夫乙结婚,1993年在A地分配了一套单位住房居住,1995年与前夫乙离婚,房子归甲居住。1997年,与现丈夫丙结婚后搬到B地,同时交回A地的房子在B地又申请置换了一套住房。2000年时,单位统一办理了产权证,为甲的名字。 根据自家情况改编,求救大神该房子是属于甲婚前财产还是甲和丙共同财产
人
发表于 2014-10-25 22:26
向TA提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再次在B地分的房子是根据你们两个的工龄等情况分得,主要还是你们房改时用你们共同的财产买的房子。以上分析是根据一般情况猜想,如有不符你们的情况,勿对号入座。更深咨询,请致电1590331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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