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们摆的摊,有好几年了,是一条公路现在修路居委会趁修路现在说承包給人了,现在几百个摊位的人他们要收至少一万的押金到2万,叫他们拿政府的文书又拿不出,那本来是公路是国家的他们有权利收那么高的押金吗 五六百个摊就有差不多一千万的押金 那里之前什么都不收的
人
发表于 2014-10-30 15:44
向TA提问没有政府红头文件的规定和物价局核准的征收摊位费的依据可以不缴纳,任何人不得占用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归于己用。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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