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月份出的事情,工伤认定还没下来,单位和劳动局关系很好的,我们自己去问,总是说公司会弄的,你们着什么急,我们连平时的工伤待遇没给,劳动局说可以一次性给的,没有强制要求每个月给的,那我们也是小腿粉碎性骨折的,这个估计要一年半了,还要拆钢板,工伤待遇只有12个月,这个要怎么弄啊?
人
发表于 2014-11-01 18:31
向TA提问你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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