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一网友咨询一事情:A在一小公司从事行政及财务,老板经常与他在QQ上聊天,在网上给客户充值及转账,后被人在网上冒充老板,被诈骗2万,后A离职,但老板拒绝发工资,A申请仲裁,10月28号已开庭,现该公司已起诉了A,要求赔偿那2万,警方对于该诈骗已经立案,请大家发表点意见,1,A对于这2万,有没有赔偿的责任?2.公司要反诉,应该开庭前提出,这能不能成为抗辩的理由?
人
发表于 2014-11-05 15:33
向TA提问你好,A关键有没有进到审慎的义务,如有过错,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老板的诉求不合理。不依法发放工资不合法。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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